省商务厅组织开展《行政诉讼法》专题讲座

24.07.2015  00:39

   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全厅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结合2015年普法重点,7月23日,省商务厅在南昌举办了一期《行政诉讼法》专题讲座,厅副巡视员何旭明主持,全厅干部职工及事业单位副处以上领导干部约110 余人参加了学习。

  省高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国家赔偿办公室主任江怀玉同志受邀主讲,她结合工作实际,详尽介绍了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沿革和基本认识,重点讲解了新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提出的新要求,并为推进我厅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6点意见,即严格恪守法定权限、必须满足法定事实要件、全面准确适用法律规范、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正当程序、不能滥用职权、必须遵循依赖利益保护原则。

  通过专题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全厅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为推进法治商务建设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专题讲座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