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商务综合执法工作培训会议的通知

07.07.2015  10:18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意见》和《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提高各地商务执法行为规范性,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切实流通领域市场秩序,加强“两法衔接”,决定举办全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一、培训内容

 

  邀请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监督检查处处长吴凤武讲授如何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意见》、河南省商务厅石新建处长讲授开展商务综合执法实践工作中好的做法、省检察院侦监一处讲解“两法衔接”工作和防范渎职罪和玩忽职守罪工作,省法制办周靖处长讲授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九江市、新余市、乐安县、万安县、新建县、兴国县商务执法部门作交流发言。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 间:7月15-17日(15日下午报到) 

    地 点:京西宾馆(南昌省政府大院南一路9号,前台电话:0791-88850101)

  地 点:京西宾馆(南昌省政府大院南一路号,前台电话:)

  三、参加人员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科长、支队长和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大队长各1名。

  四、费用及其他事项

  (一)费用

  培训期间食宿费由省商务厅承担,往返交通费自理。请参会人员自带笔和记录本,随行司机不安排食宿。

  (二)报送材料

  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汇总本辖区各级商务执法队伍在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与报名回执一同报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我们将组织专家于培训期间予以解答。

  (三)报名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于7月10日前将回执报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省直管县(市)参会人员名单报所在设区市统一汇总。

  联系人:黄军  冷萧

  电  话:0791-86246656  0791-86246658

  手  机:13387088681  15979022559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参会回执

  江西省商务厅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