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农商协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26.02.2018  23:22



             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


     《江西省深化农商协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商务建设字〔2018〕18号


各设区市商务、农业主管部门:


    按照商务部 农业部《关于深化农商协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通知》(商建函〔2017〕59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江西省深化农商协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商务厅 刘志平 0791-86246669


    省农业厅 胡秋满 0791-86233135


    附件:江西省深化农商协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工作方案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农业厅


                                2018年2月8日


  


                   


         江西省深化农商协作大力发展农产品


              电子商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等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深化我省农业、商务两部门协作,大力推进我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商务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农商协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通知〉》(商建函〔2017〕597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瞄准农业现代化主攻方向,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顺应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商务、农业部门协作协同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着力突破制约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和问题,加快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生产流通消费高效衔接的新型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积极回应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切,以电子商务带动市场化、倒逼标准化、促进规模化、提升品牌化,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带动农民脱贫增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农产品日益增加的品质化、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二、工作目标


    以农产品上行为核心,以农产品电商出村试点、信息进村入户、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建立一支农村本土电商人才队伍,培育一批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运营公司,实现一批商品化、品牌化、电商化的农产品,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推动传统农业企业转变生产方式,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将电子商务打造成为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动力。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农产品电商出村试点


    1.电商出村试点范围


    根据各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基础和参与电商出村试点积极性,从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中(以下简称“电商示范县”)选择会昌县、铜鼓县、横峰县、黎川县开展农产品电商出村试点,其它电商示范县要参照农产品电商出村试点县要求开展工作。


    2.试点县工作内容


    (1)建设县级农产品电商运营中心。试点县应将商务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开展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与农业部门开展的信息进村入户工作紧密结合,建立县级农产品电商运营中心(建议设在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或大型线上线下农产品交易市场内),在各乡镇及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建设益农中心社、益农信息社,或与其它电商服务站合作共建,充分发挥乡村站点作用,同时,要加强对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和运营情况的监测。


    (2)发掘电商出村试点农产品。试点县应对本地农产品品类、质量、数量、上市时间、生产经营企业及其资质等进行摸底调查,与淘宝、京东、苏宁易购和赣农宝等各类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接。试点县选择2个以上农产品品种,制定优势农产品电商发展计划和农产品上行标准。


    (3)开展试点农产品品牌培育。试点县应集聚商务执法、农业执法、食品卫生、质检、邮政、工商等部门资源,简化相关程序,支持县级农产品电商运营中心、益农信息社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三品一标”及注册商标、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等;县级农产品电商运营中心要集聚地方特色农产品优势,打造地方区域农产品品牌。


    (4)开展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县可根据需要对试点农产品开展分等分级、加工包装、物流仓储、冷链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试点农产品网货转化率。要因地制宜,将县级农产品电商运营中心、益农信息社、村级电商服务站作为链接农户和电商之间的纽带,发挥其农货聚集、标准统一、检验检测、品牌打造等方面作用,将分散农户纳入产业化发展轨道,吸引农户深入参与社会分工,享受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5)加强试点农产品安全检测。试点县应结合农业部门农产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在县级农产品电商运营中心、益农中心社、重点产业村益农信息社、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设立快速检测点,提供便捷高效的上线农产品检测服务。


    (6)探索利用电子商务大数据指导试点工作。试点县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获取相关网络数据,用于动态分析试点农产品市场变化。推动12316APP应用,依托乡村益农信息社深入开展农业信息服务,向广大农民推出个性化定制服务、满足农业生产差异化需求,为进一步扩大试点农产品市场提供数据支撑。


    (二)开展农村电商人才培训


    各地要加大人员培训和人才培养力度,发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和信息进村入户政策效用,充分利用整合各方培训资源,开展电子商务培训,普及电子商务基础知识,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电商管理水平,增强农村青年电商创业和农民参与电子商务产业链就业的能力。


    1.培训对象。农民合作社成员、创业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电商转型企业、政府部门人员和益农信息社负责人等。培训内容:电商理念、基础理论、技能技巧等不同层次的培训。针对不同的人员,选择相应的培训机构和培训课程:(1)对县乡村基层干部的培训,以电商趋势分析、普及电商基础知识、农村电商发展及机遇解读,互联网宣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模式介绍及成功案例分析等课程为主;(2)对农民以普及电商基础知识、网购平台介绍、网上购物流程、农产品网销、电商交易安全等相关课程为主;(3)对农村电商创业人员着重加强网店注册、定位、装修、运营推广、客服服务等培训;(4)对电子商务从业人员重点实施互联网技术、经营销售、电商政策等培训;(5)对县乡村的企业老板和管理人才进行电商团队打造、电商供应链、互联网+产品转型等培训。


    2.培训形式。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可采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培训等集中授课形式,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等网上远程培训形式,组织电商沙龙、高峰论坛、召开会议等形式开展培训。


    3.有关要求。各地要建立普及型公益性培训与提高型市场化培训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开设网络公开培训课程,加强对被培训人员跟踪服务,提供后续实践引导和再教育,确保培训实效。补贴标准要符合财政部、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或我省相关规定。


     (三)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化建设


    以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化建设,促进农产品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带动农产品线上销售管理规范化,建立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体系,确保线上销售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


    1.推进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建设。规划农产品物流基地建设,规范农产品物流服务市场秩序,支持县级农产品电商运营中心及物流企业发展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服务,逐步形成与农产品电商发展相适应的标准化物流体系。积极推进农产品分等定级、规范包装、精确计量、统一标识、明码标价、自动化储运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建设。


    2.开展上线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全面推进农产品电商平台与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对接,实行上线农产品生产信息记录、中期品控检测、后期预先赔付等制度,加强上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制度建设。


    3.推动上线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推广农产品电商+生产基地、农产品电商+加工企业+生产基地、农产品电商运营中心+益农信息社+农户等电商模式,促进上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加工。


    4.制定农产品质量标准。依托行业组织、农产品电商企业,以符合网络销售有关法规要求为目标,针对本地特色优质产品,按照产品形态、包装形式、运输仓储条件、相关业务流程等内容,明确技术要求和标准框架,完善标准化流通器具和操作规程,设计简便适用、易于操作的业务规程和操作准则,建立与电商发展相适应的农产品质量分级、采后处理、包装配送等标准,保障上线农产品的品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商务厅、省农业厅已成立推动农产品电商发展联合工作组,具体分别由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省农业厅市场与涉外处牵头负责。各地商务、农业主管部门也要建立联合工作组,并推动建立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鼓励地方成立农产品电子商务协会,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统筹推动区域内农产品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以农产品电商出村试点、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农村电商百万带头人计划和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化试点为重点,分别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提出具体工作思路和举措,扎实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应于2018年3月中旬前联合上报省商务厅、省农业厅。


    (二)优化政策环境。各地商务、农业主管部门要深入研究政策措施,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有机结合,互相搭载,资源共享。要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相关政策资金作用,带动地方财政和社会投资,鼓励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贷款贴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试点县要重点围绕工作内容,确保资金投入,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争取金融、用地、办公用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并在资质认证、项目审批、技术指导等方面提供支持,确保相关政策落地见效。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地商务、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通过手机、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农产品电子商务政策措施、实施效果、先进典型等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各地要加强工作总结,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商务厅、省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