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赣州市电商卖出指数增幅达到120% 全省排名第一

16.08.2016  19:35




  根据阿里巴巴平台统计数据,2015年赣州市年电商平台卖出交易额达到43亿元,占全省的19.63%,全省排名第二,增幅120%,全省排名第一。电商消费买入与全省其他地市持平,远高于卖出,体量全省排名第三。


  数据显示,2015年,阿里巴巴电子商务零售平台江西省卖出交易额为219亿元,买入交易额为531亿元,贸易差额312亿元,买入严重大于卖出。江西省买入与卖出交易额排名均居全国第15。


  从增长速度来看,2015年,江西卖出交易额同比增长49%,买入交易额同比增长58%,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低于全国水平3.9个百分点。电商消费增速高于电商产业,买入与卖出差距仍在拉大。


  从物流来看,全省发送物流包裹量为7716万个,收入包裹为2.13亿个,发出包裹大部分发到了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其中广东省占12.07%。此外,省内自产自销比例也很高,占包裹总量的5.22%,省内件量规模上排名全国第五。


  从电商消费用户与商家数量看,全省共有电子商务消费活跃用户787万人,占总人口的15%,同比增长46%;电商卖家18万家,同比增长56%,发展潜力较大。但与此同时,卖家增幅高于消费用户增幅意味着未来我省省内商家之间竞争将更加激烈。


  根据数据分析,江西省各设区市电商经济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为年电商平台卖出交易额40亿以上设区市,包括南昌市78亿,赣州市43亿,两地占全省总量的50%以上,其中赣州市电商卖出指数增长率为120%,全省第一。第二梯队为年电商平台卖出交易额10-40亿之间设区市,包括景德镇22亿元,增长50%;吉安市16亿元,增长46%;上饶市14亿元,增长16%;九江市13亿元,增长45%。第三梯队为年电商平台卖出交易额在10亿元以下设区市,包括抚州市9亿元,增长47%;宜春市9亿元,增长38%;鹰潭市5亿元,增长33%;萍乡市5亿元,下降7%;新余市3亿元,增长52%。电商消费(即买入)方面,各地差异依然较大,南昌、九江、赣州电商消费体量均超过200亿元,最高消费为南昌市,全年买入交易额为153亿元,最低为鹰潭市,买入交易额为14亿元。


  产品方面,电商产品与当地产业集群密不可分,全省电商产品有明显的地方产业特色、特点。其中地方主流产品又分为普遍型与特色型,普遍型指全国统一、占比都很高的产品,如移动手机充值和网游点卡。另一类则为当地产业集聚产品,我省各市主流产品有一定共性,都包括女装、连衣裙、手机。


  农村电商方面,截止到2016年3月,阿里巴巴已在全国开设328个县级服务中心,近16000个村点,其中在赣州建立3个县级农村淘宝电商服务中心,132个村点。截止到6月底,通过电商进农村试点,赣州市已建设34个县级运营中心、121个乡级服务中心、1330个村级服务站,占全市行政村的38%,运营商包括阿里巴巴农村淘宝、京东帮服务站、苏宁易购服务站、邮政农村e邮、益农信息社、供销e家、淘实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