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商品:寻找市场创新与法制规范的平衡点

16.11.2014  13:11

  新华社北京11月15日电(记者刘开雄、赵晓辉)期货市场是连接着商品市场与金融市场的特殊市场形式,既有商品市场的供需规律,也有金融市场的创新特色。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期货市场对创新发展提出了强烈的需求,客观上要求在法制规范上作出新的探索与尝试,寻找市场创新与法制规范之间的平衡点,成为正在起草中的期货法所面临的艰巨挑战。

  11月12日,受全国人大财经委期货法起草组的委托和中国证监会的安排,由郑州商品交易所举办的“期货立法国际研讨会”在郑州召开。

  发达国家的期货市场源于现货交易的创新发展,创新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不断发展的动力,但同时也是各种市场风险和金融危机的始作俑者。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尹中卿指出,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期货市场本质上是法治市场。期货市场只有与法治建设相结合,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必须加快期货立法进程,充分发挥法治对期货市场和期货业的引领、规范、保障、推动和促进作用。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姜洋表示,随着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不断拓展和深化,中国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发展正在进入新阶段,迫切需要一部期货法,从更高层面来规范、引导和保障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改革开放与创新发展。

  参加本次会议的部分专家指出,应将西方国家应对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融入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的现实国情,期货法既要为创新发展留出空间,也要为防止过度创新设好“栅栏”,尤其是对场外衍生品监管方面,要把握好创新与规范的平衡点。

  客观上看,要同时包容创新与规范,不仅要依靠法律,同时也需要在监管方式和监管理念上的改变,从“封顶限制”变成“坚守底线”,鼓励创新而又不迷失方向。

  据了解,自2013年9月将期货法列入立法规划,同年12月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起草组,经过近一年时间的紧张工作,最近已经草拟出期货法草案第二稿。目前就“如何定位场外衍生品”、“如何规范中央对手方”、“如何对待跨境管辖”等立法重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广泛讨论,以利于进一步研究论证,选择最佳方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