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第三批商标受理窗口全面运行 28个省区市共有76个受理窗口

21.06.2017  14:45

      6月20日,国家工商总局第三批设立的20个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全面启动运行。从此,吉林省长春市、福建省福州市、湖北省宜昌市等10个省、自治区的20个市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或政务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业务。

  委托地方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是工商总局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拓展商标申请渠道,方便申请人就近办理商标业务,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便捷优质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2016年9月1日《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商标注册申请暂行规定》施行后,工商总局商标局按照便利化原则,兼顾区域分布、商标申请量等因素,先后分两批在全国共设立了56个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这些窗口的设立运行顺利、服务周到,受到了所在地申请人的热烈欢迎与高度认可。小小的受理窗口,成为各地推进商标品牌战略深入实施的“大舞台”。

  据介绍,加上此次批准设立的20个窗口,28个省区市共有76个地方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

  按照《暂行规定》要求,受理窗口负责指定区域内商标注册申请受理、规费收缴,并接收、审核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注册申请确定申请日。受理窗口同时还代发商标注册证,提供查询和咨询等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