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商贸流通有关工作亮点总结交流材料的通知

24.06.2014  19:56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推进全省商贸流通工作,省政府拟于8月下旬左右召开全省商贸流通工作流动现场会。为做好相关筹备工作,更好地总结交流各地商贸流通工作有关创新经验和做法,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工作总结,重点围绕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培育、商贸强镇等重点工作,选择各自最具特色、最富成效的1-2项工作,认真总结工作亮点和举措,形成书面材料。同时,请每个设区市推荐1-2个商贸流通工作特点鲜明、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就1项亮点工作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以上总结交流材料要求有所侧重,观点鲜明,突出亮点,结构清晰,数据准确,语言简练,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经验交流材料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于7月3日前由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一并以电子版报送省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李小申、邹凌云,电话:0791—86246664,邮箱: [email protected]

  

  

  

  江西省商务厅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