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

23.04.2017  20:11

近日,江西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关于表彰省直机关第十三届文明单位的决定》,学院荣获“省直机关第十三届文明单位”称号,这是学院连续四年荣获“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也是继2016年学院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后所取得又一成绩。

学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各系(部)、各部门协同一致,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全院师生将以荣获省直文明单位为契机,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认真做好新常态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作出应有的贡献。
 

(衷  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