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运喜:新版《守则》离行得通还有多远

05.08.2014  12:19

  中小学生热爱祖国不要“高大全”,而要具体化;学生发型、着装不做硬性规定……教育部日前公布的《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受到关注。专家表示,新版《守则》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8月4日《新华每日电讯》)

  据悉,本次修订是在2004年修订的旧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小学生行为规范》的基础上进行压缩整合,“三合一”形成了新的《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其内容共九条,可概括为“三爱”、“三讲”、“三护”。

  笔者认为,新版相对于旧版来说,文字更简洁,要求更具体,操作性更强,涵盖政治思想、文化学习、劳动卫生、道德法律、文明礼节、生命安全、身心健康、生态环境等方面,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这是应当充分肯定的。不过,因为文字简洁概括性强,表述不能口语化、通俗化,对于小学生而言仍存在难于理解、不易操作的问题。笔者试逐条分析如下:

  第一条爱祖国。祖国是一个抽象概念,守则将其具体化为国旗国徽国歌等具象,这是一大进步。但是,什么是国情,相信小学生没有什么概念。再有,爱祖国与爱人民是联系在一起的,建议增加爱祖国的内容:爱家人、朋友、同学、老师,爱身边的每一个人,积极为他们自己力所能及的事。

  第二条爱学习。学习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除了课堂听讲、课后作业、课外阅读外,还应包括各种文化、科技、体育活动,除了专心听讲外,还要不懂就问,积极回答老师问题等。

  第三条爱劳动。守则倡导自己事情自己做,并把家务劳动和校园卫生写进去了,还提出了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的要求,很有必要。但仍有不足,“志愿服务”是一个概念性的东西,能否具体为敬老助老、义务劳动、公益劳动等活动。

  第四条讲文明。要求尊敬父母师长、礼让排队等非常具体,容易理解实行。但要求学生言行礼貌得体,爱护公共财物就有点虚,什么才是得体,哪些财物是公共财物,对于小学生不一定能理解,公共财物可否具体为教室、实验室、体育场、教学仪器设备等学生熟悉的事物。

  第五条讲法治。除了校纪校规、班级管理有点实外,其他如规则意识、法律法规就很抽象。还有,不做违法之事,究竟哪些事是做不得的违法之事,也是非常模糊的,最好能够简单例举一下。

  第六条讲诚信。这一条相对比较具体和实在,但仍有书面化毛病,建议将“守时履约,言行一致”改为“遵守时间约定,说话算数”,更加口语化,更加通俗易懂。

  第七条护安全。内容包括途中交通安全常识、防溺水不玩火教育等。笔者建议将“自护”改为“自我保护”或“保护自己”更加容易懂,而远离毒品最好列举出几种常见毒品的通俗名称,以便让学生知道什么是毒品,为何不能接触。

  第八条护健康。内容比较全面,包括了身心健康诸方面。但控制上网时间比较模糊,学生一天能上网几个小时,上网只能做什么,应进一步具体明确,才能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另外对不良信息,也有一个判断标准问题,笼统地说抵制不良信息,无助于学生免受不良信息侵害。

  第九条护家园。讲的是保护环境。“践行垃圾分类”,这样的用词过于书面化,意思是应按照可回收与不可回收、有毒有害与无毒无害分类,把不同垃圾丢进不同垃圾桶(箱),能否更加口语化一点?另外对于“低碳生活”、“生态环境”,小学生很难理解这些概念。

  总之,新版《中小学生守则》相对于旧版而言,无论在内容和语言表述方面均有很大改进,并且体现了与时俱进要求。但是,要想不让守则成为摆设,真正起到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的作用,仍需作进一步修改,尽可能通俗易懂,简单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