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靖安县局“四个三”打造一流市场主体准入窗口显成效

29.10.2013  11:55

      近年来,江西宜春靖安县工商局局把群众最关心的市场主体准入窗口效能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立足本职,勤政为民,推出窗口建设一系列举措,高标准、高要求打造工商市场主体准入窗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得到了政府和群众的认可。截止今年10月,窗口共办理各类登记559件,接受群众咨询2千余人次,无一起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实现了“服务零距离,办事零障碍,工作零失误,投诉零记录”的四“零”目标。2012年,该局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服务地方先进单位;2013年,该局在县政府组织的每月一次的执法类单位发展环境测评中,连续9个月排名第一,该局服务窗口连续9个月获得“红旗窗口”。主要做法:
  一、从三个方面提高思想认识,把窗口建设作为民心工程来抓 
  一是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工商窗口的宗旨。始终要求窗口工作必须融入地方党委、政府发展的主旋律中,把全力服务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作为窗口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作为评价窗口工作的唯一标准。
  二是把行政效能作为工商窗口的灵魂。始终把开展效能建设,提高干部素质、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能,作为“重头戏”来抓,逐步由“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
  三是把形象建设作为工商窗口的关键。始终把窗口作为工商系统的“形象工程”来抓。精心挑选优秀人才充实窗口力量,并认真开展创先争优学习教育,帮助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形成了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
  二、建立健全三项工作制度,规范窗口人员行政行为
   一是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建立了窗口《岗位职责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等11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工商窗口管理规范》,为工商窗口工作人员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服务标准。
      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与工作人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做到勤政廉政,严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严禁收受服务对象的财物及宴请。建立了窗口廉政建设预防和监督机制,制作了廉政监督卡,向社会公布了廉政监督电话,方便群众监督。
  三是完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靖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责任追究制拓宽了问责外延,拉长了追责链条。有效解决了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搪塞、久办无果等效能症结。
      三、创新三项工作举措,提升工作效能
      一是调整机构设置。在不改变原有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前提下,在窗口成立了行政审批股,与注册局合署办公,由注册局局长兼任行政审批股股长。同时把责任心高、业务能力强、已取得行政执法证的公务员选派到窗口工作,并实行首席代表负责制,确保了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是整合行政职能。由法制部门牵头,对所有入驻中心项目进行了逐一梳理,将企业、集团登记注册、事业单位广告经营资格登记等工商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进行整合,并把审批事项职能集中到行政审批股,整建制进入中心,成为实施行政许可的唯一窗口。
      三是充分授权到位。将行政审批授权给窗口审查员和核准员,严格落实“一审一核”制度。即在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工作中,由原受理、审查、核准三环节减少为审查受理和核准两环节,对涉及经营地址等简单登记事项的变更,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实行“审核合一”。
      四、推行三项亲民工程,不断提升窗口行政服务水平
      一是实施提速工程。在窗口提出了“提速限时、特事特办”服务承诺,企业法人、集团、分支机构开业登记注册,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完成,同时进一步简化企业登记注册审批程序,积极推行现场办结制度,对材料齐全符合登记的,实行当场核准、当场办结。
      二是实施便民工程。在行政服务中心的办公场所内设置了企业注册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书、示范文本等材料,详细告知投资人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条件、程序以及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使办事者对办照事项及有关情况一目了然。并有效推行引导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等服务措施,把依法许可的原则性与实际操作的灵活性相结合,做到畅通急事、疏通难事、融通特事。
      三是实施帮扶工程。充分利用登记注册窗口加强与新设立企业的联系,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从品牌兴企、合同规范、信用建设、助企融资等四个方面支持帮扶企业发展壮大,对属于窗口办理的,积极跟进办理,不属于窗口办理的移交协助办理。

(靖安县局/程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