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四个到位”助力“利剑”行动深入开展
“利剑”行动开展以来,宁都县公安局立足实际,潜心研究,精心部署,采取“四个到位”深入推进“利剑”行动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一、制定方案,组织领导到位。行动伊始,县局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全县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严打整治“利剑”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奖惩,并细化制定了“打击战线”、“追逃战线”、“整治战线”、“防控战线”工作方案以及“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方案等五个子方案,对“利剑”行动进行了周密部署。同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政委为第一副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610办主任、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打击、追逃和整治、防控两个行动小组,为行动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量化任务,责任落实到位。为推动“利剑”行动,县局根据各参战单位职责,科学量化、逐层分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将任务细化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名民警身上,确保“人人有任务、人人有压力、人人有动力”,做到行动初有安排部署,日常有检查督促,阶段工作有总结。同时,将“利剑”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了机关业务大队、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层层签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
三、细化考核,督导奖惩到位。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取得成效,县局将“利剑”行动与其他公安工作同部署、同安排,研究制定了《“利剑”行动考核办法》,明确了奖惩措施,坚持每周汇总在局主页专栏公示,每月通报排名,及时兑现奖惩,并纳入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评,为评先树优重要依据。对行动中战果显著的,予以表彰;对行动不力、影响总体工作开展的严肃问责。同时,要求局党委成员深入挂钩联系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各单位在行动中存在的问题。抽调纪检督察及相关警种人员成立专项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察,大力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打造声势,动员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舆论工具广泛宣传,并通过发放、张贴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入户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利剑”行动,在群众中大造声势,做到家喻户晓,形成社会参与的整治氛围。同时开通110短信报警平台,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群众监督;制定举报奖励政策,设立有奖举报专项资金,公开举报奖励电话,明确举报保密机制,有效地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最大限度扩大线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