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局“四举措”保障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

05.02.2016  17:14

   
      为确保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月中旬以来,黎川县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营造良好的餐饮消费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将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各执法人员。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根据春节期间团圆饭、年夜饭、婚宴、农村宴席等一次性人数众多的聚餐消费特点,开展对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抓好餐饮单位“年夜饭”预订、申报备案和依法经营等情况,严把菜单审核关,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流入餐桌;开展了食用油、餐具消毒等快速检测;加强了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做好集体聚餐的备案、指导工作;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非法购买、加工、销售国家野生保护动物的违法行为;加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严禁餐饮服务单位在经营场所圈养、宰杀活禽。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在做好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同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有LED显示屏的餐饮单位必须播放食品安全标语;积极开展春节期间防范餐饮食品安全事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发布温馨提示,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者及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春节期间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确保通讯畅通。认真值守“12331”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黎川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