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着力保障“四大”安全助推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

20.03.2014  13:25
        2014年,是水利改革和发展关键之年,面临的水利改革发展任务更重、要求更高、推进的难度更大。永丰县水利局为进一步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着力保障“四大”安全助推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以水利建设和管理新成效,助力“工业强县、农产名县、美丽家园、民生永丰”建设。       一是保障防汛安全。 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调度方案,充实防汛抗旱救灾物资,强化防汛机动抢险队、应急救生队、抗旱服务队建设,抓好私营企业、林场、矿山和流动人口等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盲区的防范工作,防止人员伤亡,最大程度地减少洪灾害损失。       二是保障生产安全。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启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行达标管理,特别是农村民营电站,水库大坝、涵管、隧洞、围堰以及泄洪建筑物等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要从行业指导向直接监管转变。要严格问责,让所有失职渎职者都必须付出应有的代价,努力促进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是保障工程安全。 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护模式,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建立适应县情、水情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进一步深化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充实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基层服务力量,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四是保障干部安全。 江西省水利厅孙晓山厅长指出,要像抓防汛一样抓廉政建设,确保“防汛、廉政两座大堤不倒”。该县水利系统将进一步健全强化制约、强化监督、强化公开、强化责任追究管理机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预防和惩治腐败制度,不能触碰腐败高压线,确保水利系统党员干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