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四好农村路”交通扶贫现场会在安远召开

09.11.2017  15:1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坚决打赢交通扶贫攻坚战,11月8日,省政府在赣州市安远县召开全省“四好农村路”交通扶贫现场会。副省长李贻煌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宋迪维主持会议,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爱和通报全省“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情况,副厅长王昭春宣读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表彰决定,副巡视员吴铭汉出席会议。

李贻煌指出,这次现场会安排在安远县召开,是因为安远作为国家级贫困县,不等不靠,积极作为,将创建“四好农村路”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从曾经的交通落后县,一跃成为现今的全国示范县,安远的典型经验值得在全省推广。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交通部门紧紧围绕“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部署要求,奋力拼搏、攻坚克难,农村公路路网状况明显改善,农村公路管养水平明显提升,农村公路客运供给能力明显加强,农村公路服务经济发展力度明显加大。我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得到交通运输部的充分肯定,安远、婺源县被交通运输部授予首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安远县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为全省争了光、添了彩。

李贻煌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习总书记要求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我们要充分认识“四好农村路”建设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要求,紧扣“到2020年实现‘四好农村路’”的总目标,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健全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机制、提高农村公路通畅水平、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条件、改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一要狠抓建设,努力实现新跨越。重点实施1.2万公里农村公路改造建设,实施3.6万公里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确保到2018年底全省25户以上自然村基本实现村村通水泥路。二要突出管理,着力建立新机制。要大力推广“路长制”经验,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活动,使条条农村公路成为美丽江西的一道道亮丽风景。三要精心养护,切实提升新水平。要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平稳有序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快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范化进程,全面提高养护效率。四要精心养护,切实提升新水平。要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和公共财政保障机制,构建农村客运政府补助长效机制。要扩大农村运输覆盖广度和通达深度,到2020年前全面完成符合条件建制村100%通客车的任务。

李贻煌要求,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十三五”交通运输尤其是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部署、重点支持、重点落实、重点督促,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要落实工作责任。省交通运输厅、省直有关单位、各地政府要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目标顺利实现。二要强化资金保障。要稳定投入渠道,创新投入机制,严肃财经纪律,保证每分钱都管好用好。三要加强监督考核。各地政府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省交通运输厅要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投资挂钩的奖惩机制。

宋迪维在主持会议时要求,一要迅速传达学习,准确把握会议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要夯实细化责任,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四好农村路”的建设主体责任,省直有关单位要在资金配套等方面全力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三是要抓好落实,加强工作领导,强化全过程动态监督,争取早日完成“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

在介绍了我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基本情况后,王爱和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实施意见,“把握一个总目标,树立三个理念,做到六个强化”。 “把握一个总目标”,即紧扣建好、管好、护好、运行好农村公路这个中心,到2020年全面达到“四好农村路”的标准。“树立三个理念”,即牢固树立“要想富、先修路不过时”理念,继续支持贫困地区实施一批具有资源路、旅游路、产业开发路性质的公路改造建设;牢固树立“养护是可持续发展”理念,切实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牢固树立安全至上理念,逐步完善安防等附属设施,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水平,让农民群众走上安全路、放心路。“做到六个强化”。即强化项目建设,强化规范管理,强化道路养护,强化运营服务,强化资金保障,强化监督考核。

与会人员还前往安远县车头、版石、三百山、镇岗、凤山等乡镇参观考察了当地“四好农村路”建设现场和交通扶贫成果。会上,对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进行了表彰授牌,安远县、井冈山市、婺源县、石城县、莲花县、横峰县、湖口县、青原区、新建区、渝水区、东乡区、樟树市、贵溪市、进贤县等14个县(市、区)被授予江西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赣州市、安远县、婺源县、吉安市青原区政府负责同志在会上做典型发言。

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及交通运输部门、公路部门负责同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直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会议。(徐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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