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

05.08.2015  13:17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公布的上半年全省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显示,全省房地产交易逐渐活跃,房价趋稳,市场呈现回暖向好趋势。在推进棚改过程中,该省以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助力棚改提速扩面,以加大“去库存”力度激活房地产市场,促进棚改与房地产市场良性互动,为对冲经济下行压力起到了支撑作用。

  上半年,全省棚改实施货币化安置4.3万户,是2014年全年的120%,安置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发放国开行棚改专项贷款252亿元,额度居全国第三。

  据介绍,在今年30万户改造任务中,除不宜采取货币化安置的改扩建项目和小城镇危旧房改造项目约6万户外,剩余的约24万户按照40%的比例实施货币化安置,并要求各地将未开工棚改项目尽可能实行货币化安置。在具体工作中,各地通过对空置商品房的房源结构进行调查,与被拆迁群众安置补偿情况进行对接分析,将户型合适的存量商品房纳入安置房房源计划,并出台了鼓励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措施,让群众在各种安置方式的比较中“看得见、摸得着、拿得到”货币化安置的好处,从而自主自愿选择货币化安置。预计今年四川省部分地区货币化安置比例可达70%以上。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5.07.30 王玉华 许云勇 薛学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