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确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目标

09.04.2014  09:38

      四川省政府日前制订公布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013年-2017年全省改造危旧房棚户区约150万户,2020年前基本完成全省城镇现有危旧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

  《意见》强调,要坚持综合整治与改造相结合,避免大拆大建,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争取金融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坚持同步规划、施工、交付使用,组织好安置小区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意见》同时明确了全面推进危旧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的目标:2013年~2017年,全省规划改造危旧房棚户区150万户,其中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95万户,通过改扩建方式对老旧住宅小区和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街、古建筑实施综合整治18万户,城市规划区外独立工矿区(煤矿)、林业、农垦等行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5.4万户,有序推进小城镇危旧房改造32万户。2014年,全省计划改造40万户。

  《意见》提出,严禁擅自扩大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对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的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小城镇危旧房改造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界定,禁止将农村征地安置还房,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项目等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同时,要提高规划建设水平,尤其是要合理确定改造项目的容积率,控制开发强度,疏解旧城区人口密度。此外,还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大力推进安置住房成品住宅建设,积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