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规定:“单独二胎”政策落地前“抢生”依旧要罚

19.11.2013  18:51

  作为全国人口大省,四川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单独二胎”政策?19日,四川省人口计生委就四川“单独二胎”政策相关问题向媒体公布了解答。记者了解到,四川“单独二胎”政策将尽快着手启动。但在此之前,凡属于违法生育的,都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介绍,启动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全国不设统一时间表,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但各地启动实施时间不宜间隔太长。对此,四川省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国家没有安排统一的时间表,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实施方案,但需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通过后,才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因此,四川“单独二胎”政策要由省人大审议通过修改后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具体实施还需要一段时间,目前,四川省的生育政策完善工作正在依法有序、紧锣密鼓地推进之中。

  对于启动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是否会出现短期内出生人口大幅增长的情况,四川省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认为,据调查测算,四川省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新增人群和补偿生育总量不太大。加之受育龄群众的年龄、健康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政策引导的作用,不会产生严重的生育堆积现象,不会给卫生、教育、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增加太大的压力。具体方案仍有待《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公布。

  四川省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还强调,符合“单独二胎”政策的夫妇应当在四川省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修订《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作出相关规定后,再根据各自家庭、年龄及健康等情况依法申请再生育,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在此之前,凡属于违法生育的,都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记者董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