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重拳清理“霸王条款”

09.01.2014  13:44
      “当用户电表充值余额小于50元时,供电企业必须通过智能电表或手机短信提示用户;欠费停电的普通电表用户缴清电费后,供电部门必须在24小时内恢复供电(供电部门原格式条款中为72小时)。”刚刚出台的《四川省居民生活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让居民用电户终于可以和他们眼中的“电老大”平起平坐了。四川省工商部门重拳清理“霸王条款”,为老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保护和优惠。

  据了解,2013年年初,省工商局把旅游、快递、物业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银行、电信以及房屋中介7个行业列为全省统一规范行业。该局对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对《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规定的强制备案格式条款文本进行备案,推进合同信用建设。

  2013年前11个月,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合同格式条款侵权案件1525件,结案1408件;备案合同格式条款文本1810份,审查条款37885条,修改条款7745条,行政指导1492次;受理合同调解案件4105件,成功调解366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64万元。目前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和规范工作已深入旅游、快递、商品房买卖、餐饮服务、房屋中介等19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