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四强化”大力推进国土生态文明建设

07.09.2015  01:11

宜春市国土资源局充分发挥国土规划和用途管制对生态环境的源头保护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作用,不断提升资源环境的承载力, 大力推进国土资源生态文明建设。

强化规划源头管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调整规划思路,采取“反规划”的方式,把国土空间内必须保留的水面、湿地、森林和基本农田先控制预留好。如在城市建设规划上要先将五线(道路红线、绿地绿线、水面蓝线、文物紫线、重大基础设施黄线)先行划定;按照“合理布局、用好存量、留足空间”的原则,在土地利用规划上严格用途管制、合理控制规模、集约节约利用,使每一块土地适地适用,保障各种类型的土地得到合理的利用。

强化耕地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强化保护责任,坚守耕地红线,坚持抓责任促保护、抓节约促保护、抓严控促保护、抓建设促保护“四抓一促”,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在新增建设用地报批中,耕地占用比例由2012年的36.96%下降到2013年的33.67%,再下降到2014年的28.06%,呈现了建设用地报批面积逐年增加,占用耕地面积逐年减少的良好态势。

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按照“有地用、用好地、闯新路、促发展”的用地思路,创新节约用地“十种模式”,打好节约用地“组合拳”,实现保红线、保发展“双赢”。

强化地质环境治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出台《关于在道路沿线设置矿权的规定》,对在昌铜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和旅游专用公路沿线两侧、新设置采矿权、探矿权和旧采矿权给了明确规定。启动矿山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目标、整治措施、实施步骤和职责分工,并将该工作纳入2015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开展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完成了“三区两线”矿山调查,制定了矿山复绿行动方案,利用春夏之交有利季节,完成了宜丰棠浦煤矿、明月山刘坊废弃钨矿的植树复绿工程。开展了国有老矿区和废弃矿区环境治理工作,完成了中心城区茂龙山庄滑坡、区红十字会医院滑坡、袁州区南庙镇白马村东方组滑坡治理,既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威胁,还对部分山体坡面种苗绿化,美化了环境。扎实推进地质灾害调查工作。铜鼓、袁州、宜丰、万载等县(区)已完成1/5万地质灾害野外调查,其他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正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