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四措并举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

22.06.2016  23:45

  全省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以来,景德镇市通过建机制、强宣传、明政策、抓问责等四项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高位推动早谋划。该市将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党政主要领导就集中整治工作专门作出批示,提出具体要求。市委、市政府建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为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并要求各县(市、区)建立相应制度,各部门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构,高位推动整治工作。研究制定了《景德镇市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指导全市“集中整治”工作。

  加强宣传造氛围。根据省里确定的“处事不公、以权谋私、作风不实”三项整治重点,该市结合实际,细化为十类整治内容,在电视、报刊等市内各大媒体公布整治内容、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廉政账户,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在各自的门户网站和办事窗口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同时,结合全市《党风政风热线》节目,安排重点整治单位走进节目直播间,向全市公开办事流程、事项、政策,作出承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明确政策树导向。该市明确规定,在2016年9月30日之前主动自查,向上级报告和纠正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于不主动查找问题、不如实说明情况,故意隐瞒、有错不纠甚至不收敛、不收手,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干部和造谣、诬告者,一经发现和查实,坚决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绝不手软。

  强化督查严执纪。该市将监督检查贯穿于集中整治工作的始终,对集中整治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工作进展情况均安排了监督检查,以座谈调研、查阅资料、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对集中整治工作推动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今年1至5月,全市已排查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3条,查处问题7起,处理1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收缴违纪款74.6584万元,对7起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景德镇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