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省会合作优化市场环境

27.10.2016  16:03

  10月26日,武汉、长沙、合肥、南昌四个省会城市就区域间合作展开市场监管一体化机制建设、优化市场竞争环境等方面工作达成共识,并在南昌签订了《长江中游四省会城市市场监管工作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武汉、长沙、合肥、南昌市场监管部门将构建统一的地区市场主体准入体系;强化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等质量技术基础工作的合作交流;规范成果互认,对四市商标品牌成果实施同等力度保护;建立执法办案定期交流机制,以及有效预防具有区域爆发、蔓延趋势的商品质量、商标、广告、网络交易、非法传销、合同违法现象及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此外,四省会城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就进一步携手推进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强化信用监管及消费维权等方面达成了初步共识。四城市将建立企业信用信息互通互认机制,实现注册登记信息、信用监管信息的共享运用,对四地企业联动实施信用激励、预警、惩戒等措施,共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使守信企业处处绿灯,失信企业处处受限。

  《协议》明确,今后,四市企业在市场准入、商标品牌方面将逐步享有统一的扶持政策和保护力度,这将推动四市企业共同发展,提升区域竞争力。协议内容显示,四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构建统一的地区市场主体准入体系;强化质量技术基础工作的合作交流;规范成果互认,并对四市商标品牌成果实施同等力度保护;建立企业信用信息互通互认机制,实现注册登记信息、信用监管信息的共享运用。

  会上还明确2017年将建成长江中游城市(区域)工商政务云平台,实现四城市市场监管共建、共管、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