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国税局“四项措施”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15.11.2014  23:16

      一是组织集中学习。 通过党组中心组、周五部门集中学习日形式,组织学习全会公报。将学习内容列入季度考试项目,促进干部牢牢把握依法治国内涵,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
      二是加大政务公开。 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定期对税款核定、违法违章处理等涉税情况进行公开,设置举报电话和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抓好执法监督。 切实履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对稽查评估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开展“一案双查”。定期开展普通发票审核情况抽查,每月参与税款核定、注销户、停业户等情况的核查,促进税收执法的规范。
      四是打击违法行为。 加大对欠税拒不缴纳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争取电视台配合,全程参与执法过程,形成强大震摄力;加强与法院、公安部门的沟通配合,对符合移送要求的坚决移送,维护税法权威。(钟俊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