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通报5起“四风”典型问题

29.12.2017  03:28

  近日,宜春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四风”典型问题,分别是:

   1.万载县茭湖乡主任科员高秋生违规操办酒宴问题。 2017年1月,高秋生为其儿子操办满月酒,通过口头邀约、手机短信和电话通知等形式邀请了茭湖乡全体乡干部和8个村(社区)所有干部,并收受茭湖乡政府干部和村(社区)干部53人所送礼金8400元。2017年10月,高秋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上高县商业总公司副经理、县商业管理办副主任晏溅林和锦江镇主任科员邹仲明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经查,晏溅林和邹仲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在对非法油库的监督检查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导致上高县锦江镇董丰村一个非法建设的油库非法营业近一年,时间周期较长,影响较坏。2017年5月,晏溅林、邹仲明因工作失职失责,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高安市瑞州财政所所长毛志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2年至2016年,高安市瑞州财政所分别于春节、端午、中秋期间,以现金、购物卡形式违规向在职、退休和返聘人员发放各种福利补贴共计金额16.6181万元,其中毛志峰个人实得1.7025万元。作为财政所所长,毛志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6月,毛志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奉新县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原大队长张平履责不力问题。 奉新县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在执法过程中,监管不力,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导致该发现的违法问题没有发现。2015年1月,奉新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缴清土地出让金,未取得用地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动工兴建了两栋商住楼。奉新县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未及时发现并阻止该公司违法用地的行为,导致违章建筑的出现,造成不良影响,执法监察大队原大队长张平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4月,张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樟树市张家山街道槎市小学校长张慧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7年1月,张慧以欢送该校一名调离教师的名义邀集全校教职人员在樟树市某酒楼聚餐,当日共有12人参与宴请,午餐消费1075元,晚餐消费545元,以教师培训用餐的名义将总额1620元的餐费发票在校财务账上报销。2017年11月,张慧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宜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