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通报5起公款旅游典型案件 将持续通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13.08.2014  02:39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8月12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8月12日,记者从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省纪委对5起公款旅游典型问题发出通报。通报强调,公款旅游,特别是用公款和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是“四风”问题的典型表现,必须坚决予以制止。省纪委要求各级纪委严肃查处公款旅游等顶风违纪行为,持续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据了解,这5起典型问题是:东湖区工业企业资产经营公司副经理、彭家桥工贸服务中心经理蒋建萍带领胜利工贸服务中心经理付敏、杨家厂工贸服务中心经理王君、墩子塘工贸服务中心经理邓志强、子固路工贸服务中心经理李佐群、八一桥工贸服务中心经理熊贵芳等人公款出境旅游问题。经东湖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蒋建萍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付敏、王君、邓志强、李佐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其主管单位予以免职;熊贵芳属非党员,责成其主管单位予以免职;追缴有关违纪款上交财政。东湖区工业企业资产经营公司经理江波,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昌县三江中学校长朱景峰组织学校教职工公款旅游问题。经南昌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朱景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其主管单位予以免职;追缴有关违纪款上交财政。

  安源区五陂镇五陂学校校长易建红组织校班子成员公款旅游问题。经五陂镇党委、政府分别研究决定,给予易建红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五陂学校副校长李琦行政警告处分;追缴有关违纪款上交财政。

  贵溪市天禄中心学校校长韦云来组织学校教职工公款旅游问题。经贵溪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韦云来行政记过处分;追缴有关违纪款上交财政。

  渝水区界水乡高家村党总支书记高德仁组织部分村委干部刘小宇、张腾根、李细英、欧阳春平等人公款出国旅游问题。经渝水区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高德仁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刘小宇、张腾根、李细英、欧阳春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有关违纪款上交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