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群众关切 适应社会需求

12.03.2017  09:32

  3月9日下午和10日下午,江西代表团分组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

  刘铁流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修订完善已经制定的法律,增强法律的周延性,推进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更好地集中民意、凝聚民智,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时,加强监督工作,更好地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培养和造就一批精通业务的立法人才和从事监督工作的专门队伍。

  陈达恒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非常强,始终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和执行。建议法律教育从中小学抓起,加大全民普法力度。

  洪礼和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有三点令人印象深刻:一是在事关民族重大利益问题上敢于亮剑。二是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敢于担当。三是在人大工作上敢于创新。建议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与时俱进,强化“四个意识”,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努力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胡振鹏代表说,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有三点很深感受:一是针对辽宁拉票贿选案等及时采取果断行动,作出有关决定和法律解释。二是立法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三是在推动代表联系群众、提高素质、熟悉国情方面下了大功夫。建议进一步加大“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

  张忠厚代表说,民法总则草案规定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则,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总的概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的发展和完善。民法总则草案对人身权、财产权进行了规范和修改,在诉讼时效、主体的分类明确等方面提出了新的内容,具有时代意义。

  钟志生代表说,四个草案特别是民法总则草案具有里程碑式意义,体现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建议进一步加强设区的市人大立法队伍、立法能力的建设。

  潘东军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旗帜鲜明讲政治,在重大问题上敢于担当,在促进发展上敢于作为,在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上下功夫,支持和保障了代表主体作用发挥。建议加强对公务员法的监督检查。

  甘良淼代表建议,进一步创新机制,改进方式,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要重在质量,重在解决问题,防止有些办理部门态度好但就是不落实的问题,避免“书面答复=办理完成”的现象。

  孙晓山代表说,民法总则草案有时代特征和前瞻性,体现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五个原则,也是对人权的最好保护和诠释。建议民法总则出台后,要加强普法教育。

  虞国庆代表建议,进一步完善人大监督运行机制,创新法定监督方式的综合运用,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监督,切实增强人大监督的权威性。

  蔡洪滨代表说,制定民法总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个里程碑,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巨大进步。建议以制定民法总则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民法精神的学习宣传。

  严纯华代表建议,将立法过程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使老百姓真正了解并参与这一过程。更加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完善建议的处理流程,提高建议办理结果的质量。

  傅琼华代表建议,及时将水法的修订列入立法计划,尽快启动相关修订工作。在注重法律针对性和有效性基础上,进一步增强法律条款的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质量。

  喻春梅代表说,全国人大去年的立法工作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来之不易。建议加快城市公共交通立法。

  杨慧芝代表说,编纂民法典,充分体现了党执政为民的情怀,特别是有利于推动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民法总则通过后,将积极运用到调解工作中。

  黄代放代表建议,充分发挥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降税率、降费率要主动立法,并督促执行。

  陈世春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快和完善金融立法特别是网络金融立法和监督工作,以确保老百姓的投资安全和资金安全。

  余梅代表建议,修改地方组织法,将村委会、居委会组成人员任期由3年改为5年。

  吴英代表建议,人大在加强立法的同时,要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