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爱生恨连砍九个人 危害公共安全判五年

06.01.2014  19:22

        因感情纠纷失去理智,在闹市区将6人砍成轻伤。近日,经广东省中山市第二市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王正洪有期徒刑五年。

        2012年10月31日晚9时许,王正洪在中山市小榄镇宝丰社区某广场附近大排档,因感情问题,与前女友陈某及其丈夫范某发生争执,王正洪持刀砍伤陈某、范某及其朋友董某。随后,失去理智的王正洪持刀来到附近一商店,破坏店内价值800元的广告灯箱,砍伤该店店主刘某、路人王某,还冲进某购物中心先后砍伤商场保安等4人。随后,接报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王正洪。经中山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中有6人构成轻伤。

        公安部门以王正洪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该院认为王正洪伤害的对象具有不特定性,实施行为的地点在公共场所,且造成了6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 (钟荐轩)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