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园信贷通”扩展到中小微出口企业 最高可贷1000万

16.09.2014  20:59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9月16日南昌讯(李星 记者 陶望平 实习生 赵晓光)16日,记者从江西省商务厅获悉,日前江西省“财园信贷通”融资模式扩展到中小微出口企业,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与银行合作,帮助出口企业申请获得最高5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左右贸易融资贷款,两项融资总量上限可达1000万元。重点支持技术有优势、产品有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社会诚信良好、有出口订单的中小微出口企业,优先支持有出口退税、有出口信用保单的中小微出口企业。

  据了解,“财园信贷通——出口企业”融资分为流动资金贷款与贸易融资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合作银行根据出口企业的生产运行等方面情况,给予出口企业一年期、无抵押、无担保、500万元以下的流动资金(人民币)贷款。贸易融资贷款是指,合作银行根据出口企业的出口订单、出口退税额度、出口货物保单等出口贸易经营情况,给予出口企业无抵押、无担保、500万元左右的贸易(人民币或外币)贷款。

  江西省财政与工业园区将按照1∶1的比例向合作银行存入“财园信贷通——出口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合作银行按不低于补偿金的8倍安排贷款额度,向当地中小微出口企业提供贷款。凡是有出口退税或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其出口退税金额或出口保险赔付金额纳入优先补偿范围,承担贷款风险。

  据介绍,申请享受“财园信贷通——出口企业”项目支持的企业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规模类型划分标准,年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下;在江西省内注册、在江西省内生产、在江西省内交税的生产型中小微出口企业(不含贸易公司);须是在省商务厅每年核定的出口企业名单内的企业;已具备正常经营条件,技术有优势、产品有市场、发展潜力较大、无不良信用记录;上年度已缴纳税收总额达5万元以上。符合条件的园区内企业,向园区管委会提出贷款申请;符合条件的园区外企业向当地商务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