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工业园区“强管理、治隐患、防事故、保健康”专项行动交叉检查的通知

27.10.2015  15:20

赣安监管三字〔2015〕99号

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工业园区“强管理、

治隐患、防事故、保健康”专项行动

交叉检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10月16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加强对各地贯彻落实《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业园区“强管理、治隐患、防事故、保健康”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安〔2015〕16号,以下简称《通知》)情况的督促检查,促进地区之间相互学习交流,推进全省工业园区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和执法工作深入开展,定于2015年11月组织开展工业园区“强管理、治隐患、防事故、保健康”专项行动交叉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通知》情况。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工作措施,层层部署开展工业园区专项行动。

(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园区企业监管台帐、企业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等基础数据和工作资料是否完善,上报的相关表格数据是否准确和完整(省局提供各地上报的相关数据表格);园区是否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联合执法和集中整治,对查找的问题是否逐一整理归纳;入园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各项安全设施是否完备有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常态化等。

(三)突出问题整治情况。工业园区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机构、队伍建设情况,是否明确园区安全监管职责;园区企业规划、布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要求,是否有相关改进措施;园区对入园企业是否实行保护,是否设立执法禁区;入园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对专项行动中所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等。

二、检查的方式和时间安排

检查组由各设区市级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1),抽调相关监管人员或专家组成,每组3-5人。

交叉检查工作从11月开始,11月底前完成,每组检查工作时间3天左右。各组具体检查时间自行商定。

三、有关要求

(一)各检查组要对2个以上工业园区进行检查(其中必须包含一个国家级或省级工业园区),在每个园区要随机抽取至少3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对象要突出粉尘防爆、液氨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劳动密集、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涵盖中小微等各种不同类型企业。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指出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在指出问题的同时,还要善于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

(二)各检查组要结合此次检查内容,制定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完成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规定。

(三)各检查组要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形成互查报告。请各检查组于12月4日前将互查报告报省局。

各单位请于11月2日前,将本单位交叉检查工作联系人报省局监管三处。

联系人:宋浩明      电话:0791-85257055(带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交叉检查分组表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26日

 

附件:

交叉检查分组安排

检查单位

被检单位

第一组

南昌

吉安

第二组

九江

萍乡

第三组

景德镇

新余

第四组

萍乡

九江

第五组

新余

南昌

第六组

鹰潭

景德镇

第七组

赣州

宜春

第八组

宜春

上饶

第九组

上饶

抚州

第十组

吉安

鹰潭

第十一组

抚州

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