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视网评]国企就业公平不能止于公开招聘

02.01.2015  17:27
凡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等“三类”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不适宜公开招聘的特殊岗位外,都应当实行招聘信息公开。(12月29日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

  公开招聘无疑是维护就业公平的一个重要环节。而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国企招聘缺乏充分的透明度和相应的公正性,“萝卜招聘”乱象频现,甚至催生一些岗位世袭化、裙带化现象。笔者以为,此次江西省人社厅下发文件,要求江西国企公开招聘,且不得违规设置“门槛”,将有助于提升国企就业公平。但国企就业公平不能止于公开招聘,还需监督与问责,明确违规招聘的处罚细则与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的公开监督,提高法律制度的执行力,用制度的力量逐步把国企用人扳回公平公正的轨道。

  最近国家人社部以及江西省人社厅出台规定,要求国企“实行公开招聘”,具有明显的现实针对性,其推动国企就业公平的初衷也值得肯定。但是,如果希冀通过这一纸规定能从根本上解决国企招聘“裙带泛滥”乱象,确保国企就业公平,又未免显得一厢情愿。

  近年来国企的招聘问题不少,招聘不透明,所谓的职工子弟指标大行其道,导致招聘问题时有出现,不仅损害招聘公平性,也严重影响了国企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在一些已经被媒体曝光的萝卜招聘的案例中,笔者梳理发现,大多结果是招聘结果作废,重新进行招聘,而对于违规招聘中的有关领导干部的问责处理几乎没有。因为缺乏监督与问责,近年来萝卜招聘等违规招聘用人的乱象频发,并未得到明显好转。

  要解决就业世袭问题,社会大众不能指望国企干部职工“良心发现”,自动放弃既得利益。有关部门要痛下决心整肃国企特别是垄断性国企的用人问题。

  笔者以为,要让国企公开招聘这一纸通知真正落到实处,关键在于将国有企业的招聘,尽快纳入制度化的管理和约束之中,实现阳光招聘,并启动监督与问责机制,要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加大招聘全过程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使国企就业公平的制度篱笆不断扎紧,用制度的力量逐步把国企用人扳回公平公正的轨道。(陶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