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先厘清定位与边界

05.11.2013  13:14

日前,国资委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的公开讲话稿,讲述了未来国资改革的方向。“目前正在认真准备国资国企改革方案,争取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尽快出台。”黄淑和称,“下一步将推动企业在改制上市、兼并重组、项目投资等方面,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综合各方信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关于国企改革似乎已渐成定局。而连番释放的国资国企改革信号,大多涉及国企尤其是大型央企的拆分、民资将获得更多参与机会,以及指向国企改革须厘清同一企业中的政策性业务与竞争性业务等。

种种改革措施的预测,实则是希望通过对国企进行较为彻底的改革,打破行业性的垄断,促进市场经济中微观主体的真正平等。而因国企牵涉到社会绝大多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所以在未来的社会改革进程中,围绕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的改革,依然是非常重要的部分。与此同时,国有企业能否进一步从一般竞争性领域中退出,成了市场化改革力度可观测的“晴雨表”。

十八大报告中就已经提到,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并且要求“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这也给今后国有企业改革定下了方向。而要实现这一目标,一个最为基本的前提是,对国企进行重新定位,以及重新界定国资委的职能。

事实上,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企改革的路径和方向都是市场化。在历次党的文件中所涉及国企改革,都是推动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推动国有经济从一些无关紧要的竞争性领域退出,通过“有进有退”,最终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近些年,国企凭借其特殊的地位获得了别的企业无法企及的优势,在很多领域四处出击,对民营企业形成挤占形势,而在这个过程中,国企所获得的巨额利润,只有很少一部分被应用到亟须加强的公共服务领域。与之更甚的是,人社部有关官员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屡次被延期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一些条款遭到了央企的强烈反对,如央企高管薪酬待遇政策,大幅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将其用于补充社会保障等民生开支资金缺口的政策等。

而在“国进民退”的过程中,成立于2003年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原本通过管理国有企业和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实现国企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这两个职责,对国企进行改革。但实际的结果是,调整的方面进展缓慢,却重点加强了对国有企业的“”,通过缩减央企数量,大规模兼并重组,对央企提出做强做大的硬约束,逐渐强化了国企要做大做强、在重点行业产生影响力和控制力的政策导向,形成了央企难以撼动的垄断地位。

于是,在社会改革整体推进的过程中,对国企进行改革成了一道绕不过去的坎,也是改革的一块必须要啃的“硬骨头”。而在这些背景下,国企再次迈开改革的脚步时,必须先回到原点,厘清他们的定位和边界。所谓定位,就是要让国企的利润最大限度地以公共产品服务的形式惠及到国民;所谓边界,就是政府退出对市场具体运行的操控,让企业真正按照市场规律运作,公平、公正地参与市场竞争,不利用公权力套取公共资源,不利用优势地位左右国家政策。

改革的核心在于打破垄断的竞争性市场体系,让国企从一般性竞争行业中退出来,从全行业链垄断中退出来,从牌照保护式的行政怀抱中退出来。具体而言,不过就是这些年老生常谈的观点,如国企去行政化、国企具体的退出通道、放宽市场准入、破除央企垄断、国企高管薪酬制度、国企红利分配等问题。

完成这些,才能促使市场经济更完善的建立,以及加速民营经济发展,激活经济活力,最终实现经济的整体健康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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