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四大举措为中国股市注入源源不断红利

19.11.2013  16:08

从改革之初的“放权让利”到近年来的“做大做强”,再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并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三十年来,国企改革在探索中不断前行,而乘着此次《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东风,我国的国企改革将开启新的征程,也将对A股市场产生巨大的红利。

此次《决定》中对于国资国企改革的提法,与以往相比可谓迈出了一大步,具有较强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

决定》强调了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并提出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不但明确要求,到2020年之前,国有资本收益的上缴比例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而且将市场化改革的焦点对准了目前国有资本占据绝对优势的垄断行业—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并且放开竞争性环节的价格。

此外,在监管和运营模式上做出了重要创新,《决定》提出,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并称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

可见,国有资本从生产领域向公共服务领域的转移,国有股份从控股向参股转移,国资管理从综合管理向分类管理转移,国资布局更加证券化、国际化和专业化,已经成为了下一阶段国企改革的总体思路。

事实上,目前我国无论从效率的角度还是从公平的角度,国企改革都已刻不容缓。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非竞争性领域的开放,将促进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优化,进一步激发经济的活力;一些重点领域的国有企业改造成国有资本运营功能平台后,在差别化考核机制、重点支持等导向下,通过行业并购、海外收购等方式将加大国际化发展和产业整合力度。

与此同时,以货币形式存在的国企分红比例提高到30%,划归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将为国民养老的隐性负债提供支持;而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以及更加证券化和市场化,将进一步提升企业效率和竞争力,并为A股市场带来源源不断的资本红利。(刘丽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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