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腐败治理要有核心廉动力

20.12.2015  11:49
原标题:国企腐败治理要有核心廉动力

  原标题:国企腐败治理要有核心廉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的国有企业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国有资产总量迅猛增加,国有企业的竞争力也不断提升。但与此同时,国有企业的腐败现象也有所蔓延,虽经持续治理却始终没能得到彻底遏制,已经成为我国腐败重灾区之一。国企腐败不仅危害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腐蚀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也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国企改革与发展的阻碍。

  遏制国企腐败蔓延势头,进而达到系统治理的目的,最终实现廉洁国企,这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廉洁政治”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新近,罗忠敏教授主持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国企廉动力》,已由中纪委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

  引人关注的是,此项研究成果通过划分时期,对我国国有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考察。尤其是对各个时期国企反腐倡廉工作的经验教训进行了细致的总结和概括,观点独到。这部分研究成果呈现给关注国企反腐倡廉工作的人们一个完整的脉络。

  值得一提的是,此项研究,以北京市国有企业及其反腐倡廉工作为对象,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收集到大量的案例和数据,开展问卷调查获得的问卷数超过万份。这些案例和数据尤其宝贵,可以作为未来继续深入研究的数据库。而且在前面两部分扎实研究的基础上,对国企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律进行了探索,提出了深入开展国企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建议。很多对策建议都具有可操作性,具有重要的政策参考价值。

  笔者以为,国企改革的进程是曲折的,国企腐败问题的原因是复杂的,迄今为止的国企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研究还有较大的局限性,因此未来希望全面治理国企腐败、建设廉洁国企的难度还相当大,还有很多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亟待从理论上进行深入的、系统的研究。国企腐败治理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也绝非一项课题研究就能完成。这意味着,对于罗忠敏教授及其团队的研究成果也要客观地看。

  从整个国家的层面来看,我国国企腐败治理绝非国企一个系统所能承担。事实上,在国企腐败治理的各相关主体中,国企领域和单个国企可能只能承担次要的责任,而党和政府应当承担起主要的责任。如果国家和社会的反腐倡廉建设还普遍存在问题,就寄希望于国企一个领域能够单兵突进显然是不现实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建设就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党和政府也显著加大了国企反腐的力度,这就为未来的国企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一个十分有利的环境。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已经为未来深化国企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此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已经多次研究国企改革议题,一系列改革计划正在酝酿和制定之中。这些都将是我国国企腐败治理的核心廉动力。只要这样的廉动力持续发挥,人们就有理由相信,建设廉洁国企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