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凭证式(三期)国债9月10日起发售  市民可到14家网点购买

10.09.2016  11:31

  记者昨日从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获悉,2016年凭证式(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从9月10日起开始发售,9月19日结束。

  据悉,本期国债全国最大发行总额为300亿元,其中:三年期150亿元,年利率为3.8%;五年期150亿元,年利率为4.17%。投资者购买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起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

  本期国债按照面值向个人发行,销售面值须为百元的整数倍。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可以挂失,但不可流通转让。

  江西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等14家机构代销本期国债,市民可到上述14家承销机构的网点柜台购买。(张莎莎 记者 林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