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江西赣江新区 规划面积465平方公里

16.06.2016  03:46

  6月14日,由国务院办公厅主办的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江西赣江新区的批复》消息(以下简称“批复”),同意设立江西赣江新区。赣江新区范围包括南昌市青山湖区、新建区和共青城市、永修县的部分区域,规划面积465平方公里。批复要求,把建设好江西赣江新区作为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促进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和中部地区崛起发挥更大的作用。

  批复指出,江西赣江新区区位优势明显、交通条件优越、产业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生态环境良好。要求江西赣江新区建设要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以科技创新、转型升级为引领,着力推动紧凑集约高效绿色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把江西赣江新区建设成为中部地区崛起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支点。

  同时,批复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江西赣江新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布局、体制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帮助解决江西赣江新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最后,批复指出,建设好江西赣江新区,对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内陆地区开发开放具有重要意义。(记者周再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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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