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国土局“四轮驱动”保工业发展用地
为大力推进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战略部署,泰和县国土资源局主动作为,破解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提升该县国土资源保障能力和水平。
一、规划上全面统筹。 按照省国土厅和市国土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通过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的调整、低效存量用地和闲置土地的挖潜盘活,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调整完善工作中,结合全县工业发展规划,优化调整工业园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合理统筹规划全县工业发展用地,提高土地承载能力和利用效率。
二、供地上重点保障。 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优化结构、保障民生、促进节约”的原则,一是合理安排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项目用地,对技术领先、竞争力强的工业项目用地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包装好重点项目挤入省市预留计划指标。结合全县用地需求和上级有关要求,主动与发改委、商务局等部门沟通联系,提前介入重点项目及产业集聚区急于落地项目,及时建议有关单位对项目进行整合、包装,争取把建设项目做大、做强,使建设项目挤进国家、省重大项目,尽可能为项目配备用地指标;三是全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做好2016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复垦工程。2016年,该县增减挂钩项目经立项批复面积530.64亩,项目建新区面积504亩,根据工业园区提供的拟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地块面积有248.97亩,可解决部分工业项目用地需求。
三、审批上主动服务。 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服务方式,加大依法用地的宣传力度,对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业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积极协调配合,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开辟工业用地“绿色通道”,对县政府重点督办工业项目实行即报即批,通过现场办公、特事特办、上门服务等方式,全力保障工业项目落地。在用地报批和挂牌供地中,实行专人负责,提前介入服务,主动与各产业园区、项目用地单位衔接,全力加快工业项目用地批地供地节奏,推进工业项目建设进程。
四、用地上强化监管。 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禁止供地目录》、《限制供地目录》等有关规定,确保建设用地供应工作依法依规。完善工业园区用地批后监管机制,对项目开发建设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对用地单位未按土地批准文件和合同约定开发建设以及闲置、囤地、捂地等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完善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推行“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和分期供地模式及弹性土地出让年限,鼓励企业建多层厂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