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国土局扎实推进法治国土建设

01.12.2015  16:59

2015年来,弋阳县国土资源局在法治国土建设工作中,坚持“法治”理念,凝聚共识勤“念经”、动真碰硬敢“亮剑”、健全制度树“路标”,法治国土建设务实高效。

一、不断凝聚思想共识,为法治国土建设提供行动指南

强化法律培训,提升干部法制意识。该局将国土业务法律的学习纳入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周五开展学习培训会,各业务股室就涉及的业务和法律知识学习心得进行交流和探讨。为了增强执法监察工作水平,执法监察大队还多次开展学习《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培训会。此外,还先后邀请县检察院、法院业务领导就预防职务犯罪和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开展授课,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质。

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自2015年4月起,该局先后在多个乡镇开展集中送法活动,通过组织镇、村干部,乡镇重点企业和矿山负责人开展集中培训,向他们讲解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培养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矿产资源意识;通过曝光近年来的土地、矿山违法案件,利用土地、矿山违法典型解读法治国土的重要性。

二、规范国土执法,为法治国土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强化动态巡查工作,卫片执法成效显著。为及时发现违法占地和非法采矿行为,该局落实了土地、矿山监管责任,在每个乡镇和重点矿山安排一名当地村小组干部担任巡查监管员,弥补巡查覆盖面不足的难题,做到巡查无死角;另外,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配置了手持测绘仪,确保每周2次以上动态巡查,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

该局还以土地、矿产卫片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各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以卫片整改促效能,出成绩。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依法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对违法平整的土地,在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前,不得动工建设;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除国家投资项目外,一律依法没收。今年该县对土地卫片发现的违法用地立案21宗,结案21宗,罚没款5.02万元,移送法院强制拆除194160平方米,组织复绿1000平方米。

全面整顿矿业秩序,“亮剑”矿山违法行为。2015年1到10月,该县共查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和边探边采等违法行为12宗,刑事拘留4人,网上追逃1人。

同时,对涉案金额较大、触犯刑法的违法采矿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弋阳县漆工镇萤石矿点、港口镇和曹溪镇的瓷土矿点的非法盗采已存在多年。为严厉打击这些盗采行为,该局将这3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3个矿点也被彻底关停,县辖区矿业秩序得到全面改善。

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为法治国土建设提供精准依据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推动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文件档案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集体会审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涵盖了国土资源系统工作的方方面面,为国土资源工作提供了依据。尤其是落实了重大事项内部集体会审制度,对土地审批、采矿权登记等重大许可事项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征收供应、耕地保护和管理等重大决策,实行有关股室集体会审、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有效地防止了各种以权谋私行为发生,保证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建立信访积案化解制度,切实为民解难。为充分发挥国土部门在化解社会矛盾、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该局建立了信访积案化解制度,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并成立案件化解工作小组。按照“五个一”方针,即“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将排查出的涉土涉矿信访积案制发领导责任表,每宗信访积案落实责任到具体分管领导。每个工作组积极联系地方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形成化解矛盾的联动机制,共同化解矛盾。对没有办结的信访积案,必须拿出审查意见,明确工作方向,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维护了群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