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长的"神回复"到底想掩盖啥?

13.04.2015  15:03

  2014年3月以来,广西都安隆福乡政府至隆旺村龙规屯的一条村级公路,被龙规屯籍矿老板韦炳克侵占建设私家别墅,导致原有公路被迫改道,临近住户大门被堵。黄女士和哥哥黄生利就该问题求告各级政府。令黄女士郁闷的是,都安县国土局长韦俊昌在接访时,竟责怪黄女士一家不早日反映问题,并称:"被人强奸,生小孩了你才去告他?"(4月11日大河网)

  面对黄女士就有人侵占公路建设私家别墅,再侵占耕地建新路的举报,作为国土局长,不但不认真查找自身是否存在失职的问题,而是以"被强奸生孩了才告他"这样的比方来回复举报人,可谓是让网友看得目瞪口呆。虽然其言下之意是认为举报太晚,但笔者认为,这分明是顾左右而言他,想以此歪理掩盖自身责任。就本事件而言,明显是国土局、交通局日常监管失职。

  暂且不说文中的矿老板修建别墅是否具备合法手续,但作为专门履行国土管理职能的县国土局,对矿老板修建别墅、改修公路不可能不知道,文中交代该别墅修建长达3年时间,试问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国土局是否向该别墅主人下发过停工通告?是否下发过限期整改通知?对辖区土地日常巡查监管的工作痕迹体现在哪里?如果说原有公路被侵占归于县交通部门管理,那侵占耕地改修公路难道也不归国土部门管辖?其可知道,严格保护耕地,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等这些恰恰是国土部门的主要职责内容之一。

  就该事件而言,不仅暴露了县国土部门和交通部门的日常监管缺位,也暴露了对待群众所反映问题的麻木。村民黄女士等从2014年就开始向各级政府举报,时至如今也有一年左右时间,对村民反映的问题不仅不及时着以解决,还嫌村民举报太晚,难道该国土局长的履职原则就是"民不告官不究"?该局长不与群众坐在一条凳子上,而是为侵害群众利益的人说话,真是让人产生遐想。"被强奸生孩了才告他",话中之意不外乎就是该别墅因为已经完工既成事实,其修建别墅的一切不法行为即可视作合法而不被追究。

  交通局韦副局长的解释也让人啼笑皆非,修建房屋本就该依法申请,怎会是"按道理"?国土、交通法规到底是法还是理?"又修建一条新路,也方便群众",如果按此逻辑,岂不是人人都可随意侵占道路和侵占耕地。如此又置法于何方?

  虽然,公民有检举揭发他人违法行为的义务,但毕竟国土、交通部门承担的是对耕地、公路管理的直接责任。因此,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对该事件的调查就应从国土、交通部门是否履职尽责查起,认真查查该事件背后是否还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