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国土资源局:适应新常态开创信访工作新格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提出“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清晰勾画出了信访工作的前景,网上受理信访事项将成为信访工作的新平台,依法信访将成为信访工作的新常态,推行阳光信访将成为信访工作的新要求。
近年来,泰和县国土资源局把做好国土信访工作作为树立部门良好形象的服务窗口和“民心”工程来抓。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注重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信访秩序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多次受到省国土厅通报表扬,2012年-2014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件25件,其中省厅转办5件,南京督察局转办1件,市局转办1件,县交办18件,办结率达100%,未出现一起集体越级访和重复访。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责任信访作为新定位
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必须强化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思维、采取法治方式,不把信访与维稳等同起来,不把上访人员当作“维稳对象”,大力推进“阳光信访”新模式的基础上,全力打造“责任信访”机制,压实属地、属事和源头治理责任,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研究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局属相关职能单位齐抓共管,逐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国土资源信访管理机制。
建立一支过硬队伍。建立以专职人员为骨干,以兼职人员相配合的国土信访工作队伍。组建了信访接待室,配备了3名专职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各乡镇国土所配备1名专职信访员,各村委主任和民调员为兼职国土纠纷调解员。同时,加强国土信访工作业务学习培训班,采取邀请县信访局、县法制办专家到该局授课,选派干部到省厅、市局跟班学习等形式进行学习培训,促使干部的能力素质得到快速提高。
着力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信访首问责任制。规定第一接待人为信访第一责任人,要求首问者对来访人员要热情、耐心、细心问明来因,属已职立行,属他职引领,特事特办,急事快办。二是建立定期调度会制度。坚持每周一调度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分析工作难点,交流情况,布置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三是建立信访跟踪督办制。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督查督办制度,每件来信来访都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做到了信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实行考核机制。对发生信访量连续两个季度在全系统排名第一的单位,由局领导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个季度在全系统排名第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单位和个人的评优评先资格。
二、夯实基层基础,使网上信访成为新常态
拓展信访信息共享平台。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上信访成为群众反映诉求的一条重要途径。为适应形势发展,该局先后投入30余万元完成网络迁入改造、添置电脑等设备,实现了与市国土资源局、县信访局的信访网络平台建设,构建了信息互享、上下联动、快速反应三位一体的信访工作格局。
加强国土法规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手机微信、报刊网络等传播载体的优势,采取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印发宣传册、组织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领域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争取社会各层面对国土资源工作了解、理解和支持。
及时受理、办理。对群众的第一个电话、第一封来信、每一次投诉、第一次来访,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能够在第一时间答复解决的决不拖延;对于比较复杂的信访事项,积极协调办理,及时调查答复。对于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通过正当程序进行解决。
三、坚持依法行政,让依法信访承载新担当
坚持依法依规做出决策部署。国土资源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支撑各行各业,群众关联度高。在推进土地征收、土地开发整治、土地确权登记、矿山开发等容易引发群众上访重点工作时,一律超前谋划,反复研究,充分征询和听取相关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和群众意见建议,使决策措施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尽量避免出现决策失误。
坚持超前处理敏感问题。对发现的一些敏感问题从苗头抓起,及时化解纠纷避免信访发生。如2012年原上田新池采石场可能因采石诱发周边农田出现裂痕现象,如不果断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或将引发群众上访问题。在获悉情况后,该局立即商当地乡镇政府组织技术单位现场勘察和评估鉴定,并向县政府报告。由县政府组织国土、安监、环保、乡镇政府等部门和矿山企业负责人多次协调,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矿方负责对开采区回填后,再另行选址新设采矿权,既较好地解决了因采矿诱发农田开裂继而引发群众上访问题,还有力地支持了县域矿山企业的发展。
坚持高效便捷服务群众。按照依法依规、精简高效的原则,重新梳理公布农民建房、土地转让、土地登记、土地抵押等办事流程,进一步简化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办事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2013年县政府将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权和执法权全部委托下放到乡镇政府,方便群众办事,多份理解少了埋怨,有效减少了信访的发生。
四、强化工作举措,凭阳光信访实现新作为
坚持定期摸底排查。该局坚持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由乡镇国土资源所对辖区内国土资源问题可能引起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认真开展排查,对排查梳理出来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切实加以协调解决。通过排查,使一些潜在的或者苗头性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大大减少了我县国土资源信访数量。
落实领导定期接访和包案下访制度。局班子成员坚持每周二轮流开门接访,定期组织机关干部下基层了解群众信访问题,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对重信重访和重点疑难信访问题,实行“五定、五包”调处(即:定领导、定部门、定专人、定责任、定时限,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停访息诉)。如泰和综合垦殖场于1974年征用一宗地名叫 “长湖垅”,并一直经营使用。但自2011年以来,当地沿溪镇乐山村群众以当时征地界址不明确、征地面积比实际建设面积多为由多次重复信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 将其列为2014年县领导重点包案信访件。鉴于案由的复杂性,该局通过认真审查了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实地调查了解争议地现状,本着尊重历史,立足现实,求同去异,消除分歧的原则,组织争议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妥善解决了该起多年未决的信访难题。
稳妥办理初信初访。在接待初信初访过程中,该局十分注重与信访群众的感情交流与沟通。针对部分初访群众对有关的法律、法规理解有偏差,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换位思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争取上访人的理解与信任,为解决信访问题营造积极融洽氛围,收到良好的效果。
信访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单靠国土部门很难及时有效处理,必须注重协调联动。2015年2月,该局接到县城盘龙湾小区居民反映开发商擅自改变用地规划将绿地建成经营门店的信访后,及时与县规划部门取得联系,共同派员到实地测量核实,收集掌握了相关证据资料后,对开发商依法作出了处罚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了该违规建筑,有效避免了可能引起较大群众性冲突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