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系统测绘项目管理的意见》

27.05.2015  18:12

为进一步规范上饶市国土资源系统测绘项目的管理,保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维护测绘地理信息秩序,近日,上饶市国土资源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系统测绘项目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实行测绘活动准入管理。规定从事国土系统业务项目的测绘单位应符合:依法取得省级以上测绘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未列入土地整治参建单位黑名单、二年内在测绘地理信息市场无不良信用信息等条件。同时规定国土资源系统的测绘项目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应由由政府招标(采购)机构依法组织招投标,纪检监察全程监督;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投标的测绘项目,应邀请2家以上测绘资质单位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取测绘资质单位。

意见》同时指出,要认真执行项目备案和成果汇交制度。要求测绘资质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江西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相关的国土资源(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测绘项目备案和成果汇交;对未及时进行测绘项目备案和成果汇交的,禁止其参与国土资源系统业务项目的测绘活动。

意见》还强调,要加强测绘活动监督管理。要求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民建房用地的测绘管理,在依法批准的用地范围内建房的,测绘资质单位对每宗地只能按标准收取一次测绘费,不得重复收费;同时要加强土地整治项目和矿产资源的测绘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测绘技术标准以及土地、矿产管理的有关政策,严把新增耕地面积测量验收关。要求测绘资质单位不得出具有虚假记载或者重大缺陷的成果报告,确保测绘成果质量。强调要建立国土资源项目测绘黑名单制度:对国土资源系统测绘项目质量抽查中发生不合格的测绘资质单位,三年内不得参与国土资源系统的测绘项目;尤其是对土地开发整理和矿产资源项目测绘活动中,造成虚增耕地面积和虚增及隐瞒矿产资源储量的测绘资质单位,今后不得参与国土资源系统的测绘项目,并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意见》的出台,将切实防范和查处测绘单位参与虚增耕地、储量评审和矿业范围划定造假、农民建房测绘重复收费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