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决不允许城里人下乡买地建房

12.01.2014  01:52

  昨天,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在京开幕。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在会上表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基础,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决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的所谓“逆城镇化”行为。

   城里人不能买农村房

  提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问题,农民关心,城里人也关心。城里人关心能否到农村买块宅基地盖房子、建别墅。

  解答

  姜大明说:“必须明确,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属于‘逆城镇化’行为,是坚决不能允许的。

  姜大明在昨天的会上表示,当前这项工作要与正在开展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紧紧结合起来。在确权登记过程中,首先要把农村宅基地改革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搞清楚,在此基础上制定好改革方案。要在坚持符合规划、一户一宅原则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完善宅基地取得、分配和管理办法。

  姜大明还说,土地改革事关重大,必须审慎稳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要坚决按中央统一部署推进改革,谋定而后动。要守住底线、试点先行。不论怎么改革,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不能把耕地改少,不能把粮食产能改下去,不能把农民利益改掉。要在拿出改革整体框架和工作方案基础上,先选择若干地方试点,总结出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改革经验。

   农村集体用地流转不等于可买宅基地

  提问:国土部部长“决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的声音传出后,让不少网友感觉有点儿晕。有网友表示:“去年底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不是刚说农村土地可以转让了嘛?正琢磨有机会到农村买个大院子呢,怎么现在又不行了?

  解答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的有关专家向记者解释说:想到农村买房子的人,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这个概念有误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主要包括4个部分:农民宅基地、乡镇村公共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和乡镇企业用地。

  去年底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里所说的可以入市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主要是指乡镇企业用地,比如一些乡镇工厂、养殖场等,实际上是把宅基地、乡镇村公共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剔除在外。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的有关专家还介绍,目前,不少城市都在进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试点工作,其中,包括为提高农村宅基地的集约利用而进行的“宅基地退出”试点,但都是在农民集体自发的前提下进行的,个人,特别是“城里人”不能随意买。

  他特别提到,不管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还是“宅基地退出”试点,都要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记者李海霞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