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谐

07.09.2014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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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提出的第四个价值目标,是和谐。

   (一)和谐文化

  和谐,也就是和睦协调,这几乎可以算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具代表性的理念,是各家各派的共同主张,是万事万物的最高追求,是中国人从古至今源远流长的文化心理、政治信条、智慧要求。所以,和谐的信念在国学中具有深远根基。

  儒家经典说:“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儒家把“和”看做是天道的追求,是世界之所以成立的本源。如果达到适中的、和谐的状态,天地万物就能各自恰如其分、生发有序。

  道家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这句话发散来看,就是说任何事物都存在着阴阳两面,世界规律就包含着万物的必然对立。而能够将这些对立面统一调和起来,就是至高的和谐境界。

  而佛家对和谐的强调更是随处可见,甚至直接提出了“六和敬”的思想,要求身和、口和、意和、戒和、见和、利和。而很多人也认为,“和尚”这个词,就喻示着“以和为尚”的精神。

  儒释道三家思想连同其他各家理论对和谐的追求,深深影响着中国人在各个领域内的行为方式。所以,中国的琴道讲究中正平和,中国的茶艺推崇和静怡真,中国的建筑代表里有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中国的医学要求五脏调和、七情调和、气血调和,就连进行博弈对决的中国围棋都在寻求中和平衡之道,而追逐营利致胜的中国商业也信奉着和气生财。

  可以说, 和谐,在中国文化中,是一种皆大欢喜的状态,是一种全面胜利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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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