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会议精神及《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工作人员选拔简章》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5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报、推荐和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已在“国家留学网”( www.csc.edu.cn )发布《2015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各项目专栏信息,请个单位认真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选拔的宣传工作。
二、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各主要项目申请受理、录取时间如下:
1. 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1月5日---1月15日申请,3月公布录取结果。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6日—4月2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日---30日申请,11月公布录取结果。
5. 地方合作项目:第一批4月6日---4月20日申请,8月公布录取结果。
6.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同一时段内仅限申报一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已申报项目未公布录取结果前,不接受申请人申请其他项目。
除以上主要项目外,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不定期在网上发布其他项目的选拔信息,请有意向的申请人经常登录该网站查询。
三、申请人应在国家留学网查阅选派简章和项目专栏信息,了解所申请项目的选派流程、选派办法、外语合格条件、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等信息以帮助申请。
除地方合作项目于其他另有要求的项目外,申请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高级研究学者、博士、硕士研究生人员均需提交一份纸质申请表及材料。
四、申请人须符合选拔简章的条件和所申请项目的类别条件。
五、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六、申请人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相关要求。
为便于受理机构审核整理申请材料并及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请各个申请人 在各个项目受理截止日期前 4 日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事科 (联系人:龚美君,0791-83815751;潘 莹 ,0791-83816274)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请于 1 月12 日下午16:30 前报送至校国际处。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充分利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源为本单位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4-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