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

31.07.2014  09:19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住建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国家海洋局联合印发了《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下称《规划》)。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省发改委会同省林业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将其转发给设区市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规划》是在国务院1998年印发的《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2000年印发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基础上编制的,内容界定为“以自然生态资源为对象开展的保护与建设”,范围包括全国陆域、内水、领海及管辖海域。《规划》确定国家层面的建设重点为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北方防沙带、东北森林带、南方丘陵山地带、近岸近海生态区等集中连片区域和其它点块状分布的重要生态区域,构建“两屏三带一区多点”为骨架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提出了森林、草原、荒漠、湿地与河湖、农田、城市、海洋七大生态系统和防治水土流失、推进重点地区综合治理、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地下水资源、强化气象保障等十二项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