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物政策培训班在南昌举办

26.06.2015  16:10

  6月25日,卫计委药政司在南昌举办国家药物政策培训班。卫计委药政司副司长刘文先出席培训班。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程关华出席开班式并致辞。

  培训会上,药政司有关领导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等今年出台的药品采购文件做了详细解读,强调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要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药品分类采购,改进药款结算方式,加强药品配送管理,规范采购平台建设,强化综合监督管理。培训班邀请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主任介绍了该市药采平台建设情况,该平台涵盖药品网上采购功能、药款结算功能、查询统计分析功能和分级管理功能,实现与药品经营企业ERP系统及医疗机构HIS等系统的对接,预留与医保、财政、银行等系统对接的接口,树立医药“大物流”的概念,强化全过程监管。培训班还就国内外药品知识产权政策、医改形势与进展做了深入分析与解读。

  刘文先指出,公立医院改革启动后,医改已步入深水区。药品改革是破解当下医改难题的突破口。《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是新医改以来药品领域的一次重大改革,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文件。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有关文件精神,抓紧研究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确保2015年内启动新一轮药品采购工作。药品采购工作要始终坚持“四个有利于”的原则:即有利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加快公立医院特别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有利于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有利于预防和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抵制商业贿赂;有利于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整合重组、公平竞争,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6个省卫生计生委药政部门负责同志、药品集中采购中心负责同志和各地市卫生计生委药政工作负责同志共100余名代表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