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全省社会治安秩序良好

31.10.2013  15:07

 

今年国庆期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心组织,及早谋划,周密安排,全力以赴投入到国庆安保工作中。各地公安机关领导同志在岗在位、亲临一线检查指导,广大公安民警、武警和消防官兵放弃休息、连续作战、默默奉献,扎实开展社会面巡逻防控、道路交通疏导、消防安全管理、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和景区秩序维护等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全省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国庆期间,全省社会治安秩序良好,道路畅通有序,景点、景区秩序井然,各项节庆活动安全有序。

据不完全统计,9月30日至10月7日,全省共出动警力12.6万余人次,车辆3.2万余台次,盘查可疑人员16700余人次,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274人,调处群众纠纷1602起,救助服务群众17900余人次。公安消防部门参加灭火行动151次,整改隐患3848处,发送消防短信148万条;治安部门检查涉爆单位760余家,下发整改通知书220余份,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780余处;交管部门投入街面、路面交警5.3万余人次,出动警车1.6万余辆次,检查客运车辆4.8万辆,强化了路面巡逻管控力度,确保了我省道路安全畅通。

为切实维护好国庆期间社会治安秩序,省公安厅党委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针对国庆期间的治安、交通新特点,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利用互联网、微博等新媒介,及早发布安全预警提示信息,实施警务前移。针对国庆期间人、财、物大流动对社会治安形势稳定带来的影响,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源头化解和专项治理,组织广大民警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将各类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全省没有发生重大治安事件;各地科学安排勤务方式,合理调整警力布局,强化公安和武警联合武装巡逻,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上街面,针对车站、码头、机场、商场、网吧、酒店、娱乐城所等人员聚集的场所、部位、地点,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强化各项安保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各类违法犯罪的发生,保持了全省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加强对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弹药库、水电气、邮电通信、广播电视等重点单位、场所的安保,督促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了绝对安全;进一步细化安保措施,严格落实节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和安全监管,严防发生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积极会同旅游、建设、交通、质检、安监等部门对全省旅游景区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周密制定人员密集景区、部位紧急情况下的疏散预案,认真开展应急演练,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进一步加大对旅游风景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侵害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力地维护景区的治安秩序,全省150个A级以上景区未发生事故;突出加强了节庆火灾防控重点单位、时段等消防监督检查、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养老院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假期消防安全宣传,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消除各类隐患,全省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针对高速公路车流量激增,部分桥梁、收费站交通流量超过以往100%以上,安全隐患多的情况,公安交管部门提前部署,在重要景区收费站车流高峰期安排警力驻守,强化警力部署,加强对高速公路、干线国省道和通往旅游景区道路的疏导管控,严格对长途客车、旅游大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严查超员、超速和疲劳驾驶,针对台风“菲特”可能带来的影响,提前做好恶劣天气的应对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有力地维护道路通行秩序,全省高速、国省道、城市道路、景区道路秩序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