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3年全省非国有企业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培训考试的通知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赣人社字〔2013〕157号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组织2013年全省非国有企业高级职称
申报人员培训考试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中小企业局:
根据《关于全省非国有企业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职称评审实行“考评结合”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15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2013年全省非国有企业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培训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
在非国有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考试内容
科学素养与科研方法、现代企业管理、项目管理等三门课程。
三、培训考试安排
培训考试初定于5月至6月进行。根据报名人数及专业分布情况,将分成若干班次分期完成,每期三天。具体班期、培训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按属地管理原则,于4月22日前到企业所在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技科报名,企业在省工商局注册的也可到省中小企业局人事处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非国有企业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培训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
3.两张同底单寸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及照片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为40K以下,宽度90像素,高度120像素,分辨率300像素,且相片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
4.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学历、学位证书。
(二)审核汇总。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技科、省中小企业局人事处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把关,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造册,于4月25日前连同照片一并报省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评审非国有企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执行《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中“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
(二)从2013年起,非国有企业工程系列设置电子信息工程、机电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环境工程、林业工程、装饰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给排水工程10个专业;经济系列设置工业经济、经济管理2个专业。
(三)参训人员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参加培训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2013年非国有企业高级职称评审。
(四)申报人员要诚信报名,因材料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影响考试及评审的,本人承担后果。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中小企业局要按本通知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报名工作。加强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对学历弄虚作假、申报专业不符合规定设置、申报专业与实际从事专业不符及跨设区市申报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 杨书凤 肖娟
联系电话:0791-86838605、8680118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非国有企业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培训考试报名表
2.2013年非国有企业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培训考试报名汇总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4月1日
| 附件二 |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