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2014〕LC010
经贵溪市人民政府批准,贵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二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面积 (亩)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亩)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DLC2014019 | 320国道以南、象山小学以西 | 23.1 | 医院用地 | ≤1.8 | ≤28% | ≥35% | 50 | 100 | 12 |
DLC2014020 | 天禄镇滴水村 | 49.79 | 住宅 | ≤1.5 | ≤25% | ≥35% | 70 | 230 | 23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在2014年7月9日至2014年7 月29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报名截止及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9日17时,申请人必须购买CA数字证书,凭数字证书ukey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等交易活动。
五、本次拍卖交易活动定于2014年7月30日10时在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 http://www .ncland.gov.cn)进行。 为避免因银行系统延迟或网络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及时到账,请提前二天办理交纳保证金事宜。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七、资格审查
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八、其他事项
1、宗地编号DLC2014019用地开发建设按照《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和卫生部确定的二级综合医院(非营利性)基本标准建设。建成后经相应卫生部门验收后未达到二级标准的,出让方有权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并重新进行出让,已缴纳土地出让金不予退回。土地竞得人在该宗土地被收回后6个月内将地面建筑物、构筑物自行无偿拆除迁移。
九、交易承办机构:贵溪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01-3312765 0701-3315676
联系人:陈理 13870151055 陈 华 13970162396
特此公告
贵溪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