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江西省国税局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成效明显

17.07.2016  05:40

为扎实做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切实发挥采购档案“原始记录、统计依据、监督凭证”的作用,江西省国税局着力健全制度体系,推进档案管理标准化,着力强化业务培训,增强档案管理专业化,着力实施监督检查,保障档案管理规范化。

        健全制度体系,推进档案管理标准化。2015年以来,省局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国税系统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对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提出四明确。一是明确采购档案收集的职责性。要求各级采购部门切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岗责体系,将政府采购档案管理责任到人。二是明确采购档案收集的真实性。要求各级采购人应保证政府采购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擅自销毁。三是明确采购档案收集的时限性。要求各级采购人在项目完成后及时的进行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四是明确采购档案管理收集的一致性。要求各级采购人按照项目登记、领导批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合同等统一的顺序进行归档。

        强化业务培训,增强档案管理专业化。省局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人员业务培训,采取三个举措提高采购人员档案管理专业化水平。一是加大培训力度。近年来,省局每年举办一期政府采购操作实务培训班,都将政府采购档案管理纳入培训内容。二是分级次培训。在省局进行培训的同时,要求各地市也结合自身的情况举办了不同的研讨、座谈和业务培训班,2015年有7个地市分别举办了培训班,2016年结合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落实的要求,11个地市均举办了培训班,系统地培训了档案管理的相关内容。三是现场观摩学习。省局采购部门率先垂范,按照《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到采购档案目录清晰明了、装订整齐美观、保管井然有序。组织各级采购人来省局观摩,有效提升了档案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实施监督检查,保障档案管理规范化。省局大力实施监督检查工作,保障了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绩效考核。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凡是在督察、巡视及外部审计检查中被发现政府采购问题的,均给予绩效扣分。二是开展专项检查。2016年,按照全省检查面不少于30%的要求,对4个地市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对每一个项目,从申请到采购终结全过程的文件、批复件、合同等全部纸质资料进行核查。三是加强业务指导。注重管理与服务并重,通过检查,对各基层单位进行现场指导,指出问题和不足,督促各级采购部门逐步完善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