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开发区国税局迅速落实小微企业享增值税新政

12.10.2014  22:27

      日前,国务院明确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由月销售额2万元提高至3万元。
      九江开发区国税局积极落实小微企业享增值税新政,把此政策作为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的重要途径,通过税企QQ平台、国税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对新政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开展了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培训,就新政策范围、征税方式、如何备案等进行讲解说明,进一步提高企业受惠面。 (王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