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国税系统深入推进“红包”问题专项治理

16.10.2013  12:21


  本报讯 (记者张志勇)实施正职约谈副职、副职约谈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约谈所属工作人员“三级约谈”,实行自查自纠7天公示制,确保“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政策宣传、自查自纠落到实处。
  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对“现金流”过大、经费收支异常的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切实清理“小金库”、“账外账”等违纪问题,从源头上铲除收送“红包”的土壤和条件。
  记者从10月14日召开的全省国税系统深入推进“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上了解到,省国税局在全系统对“红包”治理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坚决刹住收送“红包”的不正之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自8月30日以来,省国税局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会及动员会,研究贯彻省委“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的对象、内容、时间安排、政策界限等,并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该局还举一反三,结合国税工作特点,拓宽“红包”治理内容和范围,严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营改增”、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等三个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加大对廉政风险易发点、多发点的查处力度,正风肃纪,让广大干部职工始终绷紧廉洁从税、廉洁自律这根弦。
  据悉,今年以来,省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自身抓起,及时制定下发了省局党组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具体措施32条,明确了不得违反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九项不得违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公用经费支出“五项严格执行”和 “八项严禁”等硬性规定,重新规范了省局机关公务接待费、办公用品费、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车辆运行费等费用管理。从严格经费管理及制度执行入手,深入开展对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执行八项规定情况作为深化综合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以省局党组的刚性执行带动全系统的贯彻落实。今年1至9月,仅省局机关“三公”经费支出就同比明显下降。
      与此同时,省国税局还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走访核实等措施,把故意刁难纳税人,侵占纳税人权益,吃拿卡要报不良行为,“车轮上的腐败”,乱发津贴补贴,人情消费、公务消费及“三公”消费等问题查清查实,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今年以来,省国税局先后3次向全系统通报查处国税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全省国税系统累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次),免职2人。